中共私立华联学院应用法律总支部委员会:
你们送来的《关于中共私立华联学院应用法律总支第二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已收悉。
同意李斯娴、李柏坪、陈欢同志为中共私立华联学院应用法律总支第二支部委员会委员;李斯娴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李柏坪同志任组织委员,陈欢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私立华联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